金莲教被认定为邪教,主要是因为它违反了以下几方面的规定和原则:
1. 反人类原则:邪教往往宣扬极端思想,如歧视、仇恨、暴力等,金莲教也不例外。它宣扬的“种族优越论”和“反社会”思想,严重违背了人类的基本道德和伦理。
2. 破坏社会稳定:邪教组织往往具有封闭性、排他性和极端性,容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破坏社会稳定。金莲教通过传播极端思想,煽动群众,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3. 侵害公民权益:邪教组织常常以宗教信仰为幌子,侵害公民的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和精神权益。金莲教在传播过程中,要求信徒缴纳高额费用,甚至强迫信徒卖掉财产,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4. 非法敛财:邪教组织往往通过非法手段敛财,如收取高额会费、诈骗等。金莲教在其活动中,也存在着明显的非法敛财行为。
5. 反科学原则:邪教组织往往反对科学,宣扬迷信。金莲教在其教义中,宣扬一些违背科学原理的观点,如“神秘力量”、“宿命论”等。
6. 破坏宗教信仰:邪教组织常常打着宗教的旗号,但其所宣扬的教义与主流宗教教义相悖。金莲教在传播过程中,篡改宗教经典,歪曲宗教教义,破坏了宗教信仰的正常秩序。
综上所述,金莲教因其反人类、破坏社会稳定、侵害公民权益、非法敛财、反科学和破坏宗教信仰等行为,被认定为邪教。我国政府依法严厉打击邪教活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