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休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基本计算方法:
对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包括连续计算工龄和连续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197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包括连续计算工龄和连续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2. 具体计算:
197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实际参加工作之日起至1978年6月30日止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197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实际参加工作之日起至1986年6月30日止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3. 特殊情况:
如果个人在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中断缴费,中断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仍然计算。
对于特殊工种,如井下、高温、高空等,其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