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职人员领取专家评审费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 公职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活动,其费用由评审活动的举办单位支付。
2. 评审费用包括评审劳务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 公职人员领取专家评审费,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收取评审费用。
(2)合理原则,评审费用应当与评审工作实际需要相符。
(3)廉洁自律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公职人员领取专家评审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评审活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能够公正、客观地履行评审职责。
(3)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行为。
5. 公职人员领取专家评审费,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评审活动的举办单位提出评审专家名单。
(2)评审专家对评审活动进行评审。
(3)评审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按照评审费用标准和评审专家的实际工作情况,向评审专家支付评审费用。
6. 公职人员领取专家评审费,应当如实申报、缴纳税款。
7. 公职人员领取专家评审费,应当接受组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职人员领取专家评审费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请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