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合同工通常是指在城管部门工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他们与城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城市管理相关的职责。而协管,通常是指协助管理人员,即协助正式工作人员执行任务的辅助人员。
城管合同工和协管在性质上有所不同:
1. 城管合同工:他们是正式的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拥有与正式员工相似的工作职责和待遇,但可能不享有正式编制。
2. 协管:协管人员一般是协助正式城管工作人员执行任务,他们的职责更多是辅助性的,通常不承担与正式城管工作人员相同的职责。
因此,城管合同工并不等同于协管,两者在职责、待遇和工作性质上都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