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税法规定,客户自己打印的增值税发票通常不能作为入账的依据。这是因为正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应由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并加盖税务机关的发票专用章,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客户自己打印的发票,没有税务机关的发票专用章,或者发票信息不完整、不规范,那么这样的发票就不能作为企业财务核算的凭证。企业财务核算应当以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发票作为依据。
因此,如果企业收到客户自行打印的增值税发票,应要求客户重新提供由税务机关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正规增值税发票,以便企业可以合法合规地进行财务核算和入账。如果确实无法获得正规发票,企业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税务规定进行处理,以免影响企业的税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