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未进场而进行工程开工是不符合规范的。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业标准,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工程设计文件已获批准。
2. 施工单位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3. 工程监理单位已签订监理合同,并派驻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是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的专业人员,他们进场后才能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有效管理。如果监理未进场,施工单位自行开工,可能会导致以下问题:
工程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工程进度无法得到有效管理,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监理单位无法履行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监理未进场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如果确实需要提前开工,应与监理单位协商,争取在监理人员进场后再进行施工。同时,施工单位应确保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完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