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两部分成绩各占30%。
2.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具体考试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当年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以下是一个具体的例子:
假设某考生笔试成绩为12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60分),面试成绩为80分,那么该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如下:
总成绩=120×60%+80×40%=72+32=104分。
因此,该考生的总成绩为1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