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津贴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乡镇工作者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调动乡镇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保障乡镇工作者的合理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目标
1. 保障乡镇工作者的基本生活待遇,提高乡镇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2. 规范乡镇津贴补贴发放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3. 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乡镇治理水平。
三、实施方案内容
(一)津贴补贴范围
1. 乡镇公务员;
2.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 乡镇聘用人员。
(二)津贴补贴标准
1.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甘肃省工资政策执行;
2. 乡镇工作津贴:根据乡镇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强度等因素,制定不同档次的工作津贴;
3. 节假日补贴:按照国家规定和甘肃省实际情况,给予节假日补贴;
4. 工龄补贴:根据工龄长短,给予相应的工龄补贴;
5. 其他补贴:根据国家和甘肃省相关政策,给予其他补贴。
(三)津贴补贴发放程序
1. 乡镇工作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任务和考核结果,每月发放;
2. 节假日补贴:按照国家规定和甘肃省实际情况,在节假日发放;
3. 工龄补贴:根据工龄长短,每年发放一次;
4. 其他补贴: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相关政策,及时发放。
(四)津贴补贴管理
1.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津贴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
2. 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津贴补贴的资金管理和监督;
3. 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津贴补贴的监督检查。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镇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 完善政策制度,制定乡镇津贴补贴管理办法,明确发放范围、标准、程序等;
3.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津贴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4. 加强监督检查,对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实施方案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国家政策和甘肃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附则
1. 本实施方案由甘肃省乡镇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