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学生综合评价遴选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政策文件准备:教育部门会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制定综合评价遴选的具体方案和标准。
2. 报名条件:学生需要符合报名条件,如成都市户籍、在成都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等。
3. 材料提交:
学生需要准备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等材料。
部分学校或班级可能还会要求提供教师推荐信、学生自荐信等。
4. 资格审查:学校或教育部门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会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可能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6. 面试或笔试:
部分学校或专业可能会安排面试或笔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
面试或笔试的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
7. 综合评分:将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或笔试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入选名单。
8. 公示与录取:入选名单会在学校或教育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将获得录取资格。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学校、专业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学生和家长密切关注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