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工人身份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务员定义:根据《公务员法》第二条,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里并没有明确区分工人身份,但公务员身份与工人身份是不同的。
2. 录用条件:在《公务员法》第十三条中,规定了公务员录用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等。这里并没有特别强调工人身份。
3. 职业分类:在《公务员法》第十六条中,规定了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包括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这些职务序列没有特别针对工人身份进行分类。
4. 职务晋升:在《公务员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了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应当具备的条件,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工作表现等。这里同样没有特别针对工人身份进行规定。
5. 退休制度:在《公务员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了公务员的退休制度,包括正常退休、提前退休等。这里也没有特别针对工人身份进行规定。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并没有特别针对工人身份的规定。公务员身份与工人身份是不同的,公务员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依法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