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辽宁省对于夫妻异地工作调动有以下相关政策:
1. 夫妻双方均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由调入单位申请,经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后,夫妻双方可在调动前一年的工资基础上,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
2. 夫妻双方均为企业工作人员: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动政策,一般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企业批准。
调动后,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和安置。
3. 一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另一方为企业工作人员:
可以参照上述政策,根据双方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后,由调入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4.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
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农村户籍政策,通过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异地工作调动。
5. 其他情况:
对于特殊情况,如一方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另一方因家庭原因无法随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调入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以上政策可能会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具体实施时还需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