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不属于我”用文言文的几种常见表述方式及解释:
“非吾所属”
“非”表示不是,“吾”即我,“所属”指归属、属于。连起来意思就是“不是我所归属的”,也就是“不属于我”。
“弗为吾有”
“弗”意为不,“为”可理解为是,“吾有”即我拥有。整句话意思是“不是我拥有的”,即“不属于我”。
“非予之属”
“予”也是我的意思,“之属”即所属。意思为“不是我的所属”,也就是“不属于我”。
在古代文言文的运用中,具体使用哪种表述,需根据上下文和表达的需要来决定。这些表述都能够较为准确地传达“不属于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