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建筑管理人员通常不被归类为农民工。以下是一些依据:
1. 职业分类:农民工通常是指从事建筑、制造、采矿等行业的农村户籍人员。而建筑管理人员则是指从事建筑行业管理、规划、设计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往往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
2. 户籍性质:农民工主要是指农村户籍人员,而建筑管理人员可能来自农村,也可能来自城市,他们的户籍性质并不一定是农村。
3. 工作性质:农民工主要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而建筑管理人员则主要从事管理、规划、设计等工作,工作性质与农民工存在较大差异。
4.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是指从事建筑、制造、采矿等行业的农村户籍人员。而建筑管理人员则不属于此范畴。
5. 社会保险:农民工通常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险,而建筑管理人员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城镇社会保险。
综上所述,建筑管理人员在法律上不属于农民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建筑管理人员不享有相关权益,他们同样享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