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审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准备以下材料,包括身份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一年的工作证明等。
2. 填写申请表:在相关网站下载一级建造师复审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相关信息。
3. 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
4. 审核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5. 考核评审:对申请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考核评审,考核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程管理能力、业绩贡献等。
6. 公示结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对考核评审合格的一级建造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7. 发放证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发放给申请人。
8. 办理手续:申请人持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到原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9. 持续关注:一级建造师复审有效期为5年,申请人需在复审期满前一年内重新进行复审。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