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者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自动放弃录用:
1. 体检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或未通过政审的;
2. 体检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的;
3. 体检合格者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岗的;
4. 体检合格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公务员职责的。
如果体检合格者出现上述情况,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自动放弃录用将影响个人在公务员录用方面的信誉,可能会在一定期限内影响其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
因此,体检合格者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认真考虑个人情况,确保能够按时提交政审材料、办理录用手续并按时到岗。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公务员职责,应及时与招录单位沟通,寻求解决方案。